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,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,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。甘肃省是有汉、回、藏、东乡、土、满、裕固、保安、蒙古等多个民族。由于地理、历史、文化等因素影响,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依然任重道远。
为了解甘肃省民族地区通用语言推广使用情况,助力实现乡村教育振兴,我院“甘肃省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学校通用语言推广与乡村教育振兴研究”实践团队9名同学于7月25日到8月1日分别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、卓尼县、舟曲县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、永靖县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等地区展开生源地调查实践,并进行通用语言推广和宣传活动。实践队员根据事先选取有代表性的样本,依据访谈提纲,采取多种方式,对各自生源地学校相关教育行政人员、教职工、学生、家长等访查,深入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推广、使用情况。
本次实践尤以基础教育学校为调查对象,通过广泛深入了解学生通用语言使用情况。一方面,力争获取更加客观、详实的一手资料信息,期寄为相关行政、教学、科研单位提供一种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参考;另一方面,实践队员结合前期调查中出现的问题,通过此次实践活动,尽可能地帮助少数民族学生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科学的语言观。同时,增强各民族间的交流,从而加深中华民族共同体情感认同,进而激发各民族地区内生发展动力,为实现乡村教育振兴奠定基础。